北京市勞動局關于對本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中涉及勞動工作的政府規章的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市勞動局關于對本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中涉及勞動工作的政府規章的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文單位:北京市勞動局
文 號:京勞法發[1998]53號
發布日期:1998-4-2
執行日期:1998-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區、縣勞動局,各局、總公司:
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規范政府行政行為,推進政府法制建設,促進依法治市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據《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國發〔1996〕13號),市人民政府關于1996年6月至1997年12月對本市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訂。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本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通知》(京政發〔1997〕43號)的規定,現將清理結果中有關涉及勞動工作的政府規章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列入本次清理范圍的涉及勞動工作的政府規章中,廢止的5項;不再作為政府規章,改按一般文件處理的11項。
繼續有效的政府規章按照有關規定另行通知。
二、凡列入廢止的規章目錄的,自1998年1月1日起,均不再作為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依據。
三、在改按一般文件處理的規章目錄中,凡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文件,對其不一致的內容或條款停止執行;凡內容所涉及的工作任務已經結束的文件,或者已超過規定的有效時效的文件,均不再作為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依據。
附件: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
1.北京市建筑企業和勘察設計單位聘用離休退休人員管理若干規定
?。?990年12月22日 市政府第40號令)
2.北京市執行《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
?。?986年9月15日 京政發〔1986〕126號)
3.關于職工待業保險基金收繳辦法的補充規定
?。?987年4月2日 京政辦發〔1987〕49號轉發)
4.關于企業工人流動的若干規定
?。?987年11月13日 京政發〔1987〕143號批轉)
5.《北京市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條例》罰款處罰辦法
?。?993年9月4日 市政府第12號令)
改按一般文件處理的政府規章目錄
1.修訂北京市電工管理辦法
?。?963年6月28日 市星字第142號文件)
2.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實施細則
?。?981年5月8日 京政發〔1981〕55號)
3.關于鍋爐壓力容器制造工廠安全監察暫行規定
?。?982年8月1日 京政發〔1982〕90號)
4.關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辦法
?。?985年6月22日 京政發〔1985〕99號)
5.北京市實施《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的若干規定
?。?986年3月3日 京政發〔1986〕30號)
6.北京市實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
?。?986年3月20日 京政發〔1986〕43號)
7.北京市國營企業使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管理辦法
?。?986年9月7日 京政發〔1986〕127號)
8.北京市執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
?。?986年9月15日 京政發〔1986〕126號)
9.北京市執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
?。?986年9月15日 京政發〔1986〕126號)
10.關于在北京市工業系統重點企業實行“先培訓、后就業”制度的若干規定
?。?987年7月29日 京政辦發〔1987〕120號)
11.北京市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
?。?990年6月6日 市政府第16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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