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市國資辦關于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市國資辦關于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文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成辦發[2005]10號
發布日期:2005-1-18
執行日期:2005-1-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市財政局、市國資辦《關于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管理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關于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管理實施意見
(市財政局、市國資辦)
為規范我市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管理
?。ㄒ唬﹪匈Y產監督管理機構、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以下統稱轉讓方)將所持有的企業國有產權(股權)有償轉讓給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受讓方)的活動適用本實施意見。
金融類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和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國有企業改制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和職工安置等按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的決定》(成委發[2003]5號)文件執行。
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中資產處置及職工安置等按《關于推進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輔分離的實施意見》(成經[2003]37號)文件執行。
企業國有產權(股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種投資所形成的應享有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ǘ┢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依法設立并經省國資委批準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其轉讓方式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ㄈ┺D讓的企業國有產權(股權)權屬應當清晰。權屬關系不明確或者存在權屬糾紛的企業國有產權(股權)不得轉讓。被設置為擔保物權的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
?。ㄋ模﹪匈Y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工作,決定或者批準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研究、審核重大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事項并報市政府批準。
二、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程序
?。ㄒ唬┢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并形成書面決議。
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的產權(股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轉讓涉及職工安置的,職工安置方案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ǘ┌凑毡緦嵤┮庖娨幎ǖ呐鷾食绦?,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資產損失的認定與核銷,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辦理。
社會中介機構應當依法獨立、公正地執行業務。企業和個人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的正常執業行為。
?。ㄈ┰谇瀹a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準或者備案后,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股權)轉讓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進行。
?。ㄋ模┺D讓方應當將產權(股權)轉讓公告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產權(股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轉讓方披露的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2.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股權)構成情況;
3.產權(股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4.轉讓標的企業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5.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情況;
6.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7.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ㄎ澹┰谡骷茏尫綍r,轉讓方可以對受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能力、資產規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讓條件。
受讓方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茏尫綖橥鈬爸袊愀厶貏e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受讓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ㄆ撸┙浌_征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采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采取拍賣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股權)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采取招投標方式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股權)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成交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股權)轉讓合同,并應當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ò耍┙浌_征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政府批準的,可以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后,草簽產權(股權)轉讓合同,并按照本實施意見規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ň牛┢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轉讓與受讓雙方的名稱與住所;
2.轉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股權)的基本情況;
3.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4.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5.產權交割事項;
6.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負擔;
7.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8.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9.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10.轉讓和受讓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條款。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股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在簽訂產權轉讓合同時,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協商提出企業重組方案,包括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的安置方案。
?。ㄊ┢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全部價款,受讓方應當按照產權(股權)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
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ㄊ唬┺D讓企業國有產權(股權)取得的凈收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ㄊ┢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成交后,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三、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批準程序
?。ㄒ唬﹪匈Y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股權)轉讓。其中,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市政府批準。
所出資企業轉讓部分資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ǘ┧鲑Y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產權(股權)轉讓。其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產權(股權)轉讓事項,應當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簽財政部門后批準。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市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ㄈQ定或者批準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行為,應當審查下列書面文件:
1.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股權)的有關決議文件;
2.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方案;
3.轉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4.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5.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6.批準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ㄋ模┢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方案一般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1.轉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股權)的基本情況;
2.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行為的有關論證情況;
3.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方案;
4.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收益處置方案;
5.轉讓標的企業涉及職工安置的,應當提供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股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送經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議。
?。ㄎ澹┢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給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獨資公司的,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股權)。
?。┢髽I國有產權(股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如轉讓和受讓雙方調整產權(股權)轉讓比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方案有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產權律師是指在該地區專業提供產權法律服務的律師,該產權律師業務涉及產權各項法律事務,包括與產權有關的訴訟和非訴事務等,凡遇到產權法律問題均可聯系該產權律師。